南航提醒:请勿在行李中托运“充电宝”
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但近日南航广州出港航班中,仍有较多旅客的行李因放置了“充电宝”而被安检扣下。据统计,自8月15日以来,南航广州出港行李中每天因托运有“充电宝”而被安检拦下的都接近200件。8月18日更达到395件,意味着南航在广州出港的航班,每百件行李中就有接近两件被拦下。这不仅造成了安检和货运工作量增大,而且也导致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影响旅客旅行计划。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数码相机、智能手机等数码设备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为数码设备提供备用电力的“充电宝”也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但是,“充电宝”中的锂电池,在密闭、高温等环境下,极容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情况。正因为如此,民航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旅客常用的“充电宝”运输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者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 Wh(瓦特小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并且在飞机上不得打开充电等。
若旅客在行李中托运了“充电宝”,行李在经过安检机时会被安检部门扣留。如果能及时联系旅客,则由旅客授权安检部门开包取出;如果无法及时联络到旅客,导致的结果就是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旅客到达后提取不到行李,只能在目的地站机场的行李查询处登记,当地行李查询部门再跟始发站联系,确认旅客的行李是因为安检问题被扣留后,还需要旅客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同意始发站的工作人员将其行李开包,取出危险品,再通过后续航班托运过来。这样一折腾,即使航班频密,旅客也需要再多等三至五个小时,万一遇到每天只有一班或者几天才有一班的航线,那就耽误得更久了。而且,因为安检扣留的原因不能及时拿到行李,航空公司不提供赔偿,送行李到家的服务需要旅客自费。
为避免旅客因行李中装有“充电宝”而延误行程,南航再次提醒旅客,请旅客出行前检查好行李物品,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等禁止托运的危险品,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一个舒心顺畅的旅程,也给大家的飞行安全提供了又一道保障。
充电宝Q&A
什么样的锂电池可以携带上飞机,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作为旅客如何判断“充电宝”的额定功率呢?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一、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二、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1000×3.7V=2.9Wh。
锂电池
乘机携带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自用的含锂电池设备和出行所需的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时,应注意:
一、 乘机前请确认锂电池上标注的规格,锂电池规格以额定能量(Wh)计算。
没有标明额定能量的锂电池请按下面公式换算。
额定能量(Wh)= 电池容量(Ah)× 标称电压(V)
电池容量单位换算:1Ah=1000mAh
二、请注意:备用电池禁止放入托运行李。请将其放入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三、不超过100Wh 的锂电池和备用电池设备无需申报。电子设备可以放入托运行李或随手提行李携带,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只能放入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四、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在登机前获得航空公司批准。该规格的备用电池仅限携带两块。
五、如需运送超过160Wh 的大规格或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锂电池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咨询进行货运。
六、乘机过程中请关闭所携带的锂电池设备电源,防止设备意外启动;单个备用电池采取独立包装,做好电极保护,防止其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自爆自燃。
充电宝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
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没有标明额定能量的充电宝请按下面公式换算:
额定能量(Wh)= 电池容量(Ah)× 标称电压(V)
电池容量单位换算:1Ah=1000mAh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需要经常出差或者出去旅游的朋友都比较关心,充电宝能不能带上飞机?以及多少毫安的充电宝能够带上飞机等问题。那么今天这篇文章可要收藏好了!话不多说,接下来跟着小狮子一起来看看。
按照民航局的最新规定,携带乘机的锂电池,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需要保证充电宝为正规厂家生产,且外观/功能无损坏,机身参数信息清晰!不然就会被拦截哦~
-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带上飞机;
- 额定能量在100Wh-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 每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两个;
- 充电宝不可办理托运,须放置手提行李中或随身携带,安检后即可登机;
- 安检时手机、相机、电脑笔记本、充电宝须单独拿出;
- 飞机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且需全程关闭电源。
那么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怎么看?
方法一:直接看充电宝的背面或侧面
怎么看我的充电宝是多少Wh?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宝(背面或侧面)的信息标识上,都会有写,我们仔细看就能找到。来张倍思倍墩墩充电宝(20000mAh)的标识近照,被小狮子画红框的地方就是啦!
倍思这款20000mAh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为76Wh(小于100Wh),符合国际航空运输标准,飞机/高铁/地铁都可上!
方法二:通过商品的详情页查看
找到充电宝的购买链接,在商品介绍中查看【电池容量】,红色框内的数字就是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啦!
未在页面介绍中,直接标明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可通过方法三的公式,计算出来。
方法三:可通过公式计算
Wh=V x mAh/1000
(额定能量=电压 x 容量/1000)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我们通过充电宝的电压(V)和容量(mAh),就可以直接计算出,这个充电宝的额定能量(Wh)。
以倍思的Adaman2充电宝为例,电压为7.4V,容量为5000mAh。
7.4V x 5000mAh/1000=37Wh
小于100Wh,符合民航局的规定,是可以直接带上飞机的!
【抄作业】
同理,市面上常规的充电宝输出电压一般在4.7~5.2V之间,我们以输出电压为5V,按照公式换算:
- 100Wh/5V*1000≈20000mAh
- 160Wh/5V*1000≈32000mAh
20000mAh以内的充电宝,可以直接带上飞机;
32000mAh以内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倍思作为符合《移动电源新国标》的企业之一,目前已推出众多样式的充电宝,均符合国际航空运输标准,可伴您飞往世界各地!
乘坐飞机,是可以带充电宝的!只要按照民航局的规定携带充电宝,就一定能顺利登机。最后,祝每位宝子都能遇到绝美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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