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之 星 188 吃 到 飽 續 約

一、優惠期間
上述專案優惠期間至民國111年11月30日止。

二、4G專案優惠
1. 續約均須綁約且須預繳,各資費詳細專案內容以各專案同意書為準。
2. 4G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當天起算,當月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下個月使用,也不得移轉或折抵現金。綁約期滿後,除行動上網無限傳輸外,仍可持續享有優惠內容,若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異動專案時,本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3.本系列專案贈送「4G行動上網無限傳輸」係指用戶於綁約期間內,當月使用之國內數據上網傳輸量超過資費方案約定的上限後,仍可繼續使用數據上網服務,不會另外計收傳輸費用(即指上網吃到飽)。惟若用戶有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或其他權利濫用之事實,本公司得限制、暫停上網服務或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
4.「4G」最高下載速度500Mbps,係指900Mhz與2600Mhz頻段採用256 QAM與4x4 MIMO技術後搭配指定機款手機,可達到理論極速500Mbps;實際連線狀況仍需視使用者所處地理位置、使用人數與設備等使用行為而定,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網卡等)、使用地點,同一時間上網人數、網路環境、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和服務平台能力、建物遮蔽、地形及氣候等因素而受影響。

三、5G專案優惠
1. 續約均須綁約且須預繳,各資費詳細專案內容以各專案同意書為準。

2. 續約5G月租$799以上專案者可享每月定額「國內免費行動上網熱點分享數據傳輸量」,每月額度限當月使用完畢,若有未使用完之傳輸量將不累計至次月亦不退現;超過每月可熱點分享之數據傳輸量後,將調降熱點分享之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 Mbps。調降設定值後產生之行動上網量不計費(「國內免費行動上網熱點分享數據傳輸量」。熱點分享期間如使用5G網路,收費方式同5G上網傳輸量0.059元/MB(約60元/GB)計算。

3. 申辦5G月租$599專案者,熱點分享限就申辦專案之贈送上網量進行熱點分享。熱點分享使用量將與本機使用量共同計算(例:專案上網量20GB,熱點分享使用5GB,上網傳輸量剩15GB),超量後仍可熱點分享,但依本機到量降速規則計算,$599專案到量降速為10Mbps。

4. 自民國111年8月17日起,只要您是4G或5G月租型用戶,申裝啟用「VOLTE好聲音」月租服務,均享免收月租費優惠。

*若您在民國111年8月17日前已是「VOLTE好聲音」用戶,不需額外申請變更即自動升級為免費。當您取消本加值服務時,服務將立即終止。(註:由於VoLTE原方案月租費係依用戶出帳週期破月計費(依實際使用天數比例計費),若您在民國111年8月17日前已是「VOLTE好聲音」用戶,仍將按實際使用日數之比例計收,例如:您的出帳週期為8/11-9/10,將依照您所申裝VoLTE月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數(8/11~8/16)比例計收。詳情可至台灣之星官方網站、官方APP或洽台灣之星門市及客服查詢服務(//www.tstartel.com/CWS/vas_VolteInfo.php)。

四、網路門市服務說明
1.網路門市申辦限制:
(1)一般用戶:年滿20歲以上之用戶限本人申辦。
(2)未成年用戶:限7歲以上未成年用戶申辦,且須由法定代理人代辦。
(3)公司/商號:限依公司/商號名義憑統編申辦。
2.於網路門市申辦電信專案,需支付運費。
3.網路門市訂單成立後門號不可再更換,訂單取消或退貨,門號亦無法保留至下一張訂單。
4.於網路門市申辦專案後無法異動專案內容、申請調降資費。
5.結帳前請務必確認購物明細,包含商品尺寸規格、數量、結帳金額及配送資料等,如訂單成立後,將無法更改。
6.配送相關問題請參考網路門市購物配送說明。
7.若訂單交易無法確認、收貨人無法收貨、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公共工程,或遇系統設備維護、倉儲調整、盤點等情況,出貨時間將順延。

五、其他說明
1.綁約未到期之符合續約資格用戶,可提前選擇續約方案,其續約方案不得低於原專案實收資費,詳細情形依申辦當時系統認定為準。續約後綁約期間應將剩餘約期與新專案約期合併計算,補償金亦將二者合併計算,方案內容依專案同意書規定,並以申辦當時系統認定為準。
2.申請續約時,原電信服務契約及優惠專案合約終止,原專案所享之月租折扣及通信費贈送亦一併終止。
3.上述系列方案網外及市話係以秒計費。
4.「4G系列」最高下載速度500Mbps,「極速500Mbps」是指,900Mhz與2600Mhz頻段採用256 QAM與4x4 MIMO技術後搭配指定機款手機,可達到理論極速500Mbps;實際連線狀況仍需視使用者所處地理位置、使用人數與設備等使用行為而定,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網卡等)、使用地點,同一時間上網人數、網路環境、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和服務平台能力、建物遮蔽、地形及氣候等因素而受影響。
5.因行動通信及上網品質會隨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及地點等因素影響,故不保證頻寬。本公司目前提供900MHz及2600MHz頻段的4G服務,若上網地點及設備無法支援台灣之星4G行動寬頻網路,將自動轉為異質網路,連線速度降低但期間所產生的用量,仍須以原申辦費率計算,涵蓋範圍及供裝區域請洽門市或官網。
6.4G LTE手機支援4G頻段不同,未必支援所有頻段,請以手機原廠公告規格為準。
7.本公司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全台門市及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123(免費)或0908-000123 (行動計費)。

一、單辦門號專案優惠
1、申辦時間於民國(下同)109年11月11日上午11:00開始,銷售完畢活動將提早截止。
2、申辦本系列專案須綁約30個月且均須預繳。
3、本系列專案限網路門市新申辦、攜碼用戶與歷年雙11用戶續約申辦,一證限辦一門(惟加辦第二門者不在此限,且申辦之第一門與第二門門號須同為4G資費或5G資費),如前述門號數量超額,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
4、今年(2020年)開放7歲以上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人亦得申辦本次雙11系列專案。
5、本系列專案優惠,於專案綁約期滿後,5G專案除上網優惠外仍可持續享有原優惠內容,惟終止服務契約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6、本系列專案各資費詳細內容,以台灣之星網站各牌告資費公告為準。
7、本系列專案於綁約期間內限制不得辦理升/降轉資費。
8、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9、「加購5G手機直接下殺$8,388起」係指手機原售價與雙11優惠加購價之差額。
10、「公平申辦原則」係指11/9起至本專案綁約期間內用戶若將原有同一證號下之除本專案之外其他原已申辦之台灣之星門號終止契約、解約、降低資費或異動原已申辦專案時,申辦之第一門及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資費將恢復原牌告月租費$799/499。
11、  如用戶於本專案申辦期間一次申辦兩門優惠門號(須同一申辦人),於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之綁約期間內,將第一門雙11優惠門號終止契約、解約、降低資費或異動第一門雙11優惠門號專案,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資費將恢復原牌告月租費$799/$499。
12.  4G基站成長近10倍,係依NCC公告之基站數計算;109.09.30為16927站,103.12.31為1708站。
二、商品組合專案優惠
1、申辦時間於109年11月6日19:20開始,銷售結束時間依官網公告為準
2、申辦本系列專案須綁約30/36個月且均須預繳。
3、本系列專案限實體門市及網路門市之新申辦、攜碼用戶申辦,一證限辦一門,如前述門號超額,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
4、今年(2020年)開放7歲以上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人亦得申辦本次雙11系列專案。
5、「網內語音」係指以台灣之星門號撥打另一台灣之星行動電話門號並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其範圍不包含其他類型電信服務。
6、「網外語音」係指以台灣之星門號撥打國內他家行動業者門號之國內一般語音通話分鐘數,不含市話、影像電話及加值語音。
7、本系列專案優惠,於專案綁約期滿後,除上網優惠外仍可持續享有原優惠內容,惟終止服務契約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8、本系列專案各資費詳細內容,以台灣之星網站各牌告資費公告為準。
9、本系列專案於綁約期間內限制不得辦理升/降轉資費。
10、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11、「流量翻倍 月租狂降」流量翻倍係指本專案月租$399/$599內含30GB/100GB,相較原資費內含之上網傳輸量(月租$399者為20 GB;月租$599者為30 GB)增加1.5/3.3倍;月租狂降係指相同專案內容下,本專案月租$799/$999/$1199均相較原月租費下降$200。
三、舊換新規則
1.5G手機全面享舊換新加碼優惠,雙11期間(11/6-11/11)除原回收價外再加碼$3,000(999以上加碼$2,000;$1399加碼$3,000)。
2.舊機回收型號及最高回收價金額,以台灣之星每月最新公告為準。
3.限新申辦、續約、攜碼,搭配台灣之星綁約型手機方案之消費者可申辦「舊機換新機」服務。
4.舊機回收人工判定要項,若其中一要項不符合者,則將按比例進行折減。判定要項為可正常開機與顯示正常、可正常撥通與接聽、可正常拍照、wifi連結正常、指紋 / 臉部辨識功能正常、螢幕外觀狀態正常、未受潮、外觀零件完整。
5.當手機功能正常、螢幕正常、無破損、無泡水,且外觀零件完整時,即使機殼外觀有刮傷掉漆,也可進行鑑價與折抵,惟台灣之星保有最終判定權。
6.舊機將由門市人員逕行回收,請先確認已取出SIM卡,並同意且保證已自行移除/備份儲存該商品內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訊、隱私等),如有手機密碼請將密碼解除(包含Apple ID與google鎖)。
7.手機同意回收後,不得要求備份資料、退還手機、亦不得要求退還現金。
8.如於網路門市申辦手機案並搭配手機舊換新服務時,須持新機及舊機至全台實體門市進行判等、估價,確認價錢後簽立舊換新回收同意書,其回收價僅能折抵電信帳單(月租費)金額,並於110年2月開始折抵。
9.台灣之星公告價格為最高回收價格,實際回收價格請依APP實際檢測價格為主,台灣之星得依據市場行情適時調整回收價格,並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四、加值七選一
《加購_加值隨你選_組合包_24M》
1.申請本優惠服務須綁約24個月。
2.由於雙11人潮眾多,我們接到你的訂單後,將批次為你申裝本服務。自申裝本服務至實際開通加值服務期間時,如用戶門號已於上述期間另行申裝有相同之加值服務(如:申辦本服務專案並開通KKBOX時,你已經透過台灣之星其他管道自行申裝KKBOX服務),我們將取消本服務之專案優惠,並不另行通知。
3.綁約期間享優惠價月租$100(原月租費$199),傳輸費另計,月租費以30日為一周期計,如6/25申請即以6/25至7/24計算第一個月月租費,非按日曆月計收。
4.申請本服務可於綁約期滿前每月任選「流行音樂館、KKBOX、KKTV、Eleven Sports、LiTV、Pubu及Kono」任一加值服務,並於綁約期間內隨時預約更換,加值服務之更換以30日為週期,預約後將於下一週期生效,如欲提前終止本服務,須先繳清相關補貼款(詳如第10點、第12點),並請向台灣之星直營門市申請辦理。
5.綁約到期前將以簡訊通知續約,請透過簡訊回傳續約,倘未於綁約到期日前完成簡訊回傳續約,則綁約到期後將以原價$199計收。
6.如用戶於申辦本服務前已由其他管道綁定本服務提供的任一加值服務時,原加值服務剩餘期間將與本加值服務綁約期間併存,並須支付原加值服務費用及本加值服務月租費。為保障用戶權益,建議由用戶先取消原加值服務後再行申裝本加值服務。
7.如用戶退租本服務時有綁定本服務提供之任一加值服務時,則用戶仍得繼續使用服務至當月期滿為止;如用戶退租本服務時未綁定本服務提供的任一加值服務,本服務當月剩餘期間(即30日扣除已使用天數)將被取消,惟仍須支付相對應之補貼款(詳如第10點、第12點)及當期月租費,為保障用戶權益,建議用戶先綁定任一加值服務後再行退租本服務。
8.本加值服務月租費將於用戶之電信服務費用帳單一併收取,若用戶未一次繳付帳單全部金額時,用戶繳付之金額將優先清償電信服務費用。如用戶未能在繳款期限內繳付本加值服務之費用,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本加值服務。
9.本服務所提供之影音、規格、功能及品質等內容皆以各加值服務線上提供為準。
10.若使用未滿24個月欲提前終止時,需透過台灣之星全台直營門市辦理,並需另行支付優惠補貼款,計算方式為$99/每月,依已經使用過之月份計算,如有領取其他優惠,亦須支付補貼款(詳如第12點)。
11.本服務皆符合行政院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第五款情形,無7日鑑賞期之適用。
12. 若申辦本服務時享有台灣之星買東西購物商城購物金(下簡稱購物金)補貼款,則於綁約期間退租本服務時,除依上述第10點支付優惠補貼款外,尚包含依下述計算方式所計之購物金補貼款買回,計算方式為:(i)不限金額已使用或部分使用的購物金需按原價買回;(ii)未逾期且未使用之購物金需按原價買回,並於退租後次期或次兩期於帳單收取;(iii)若購物金已逾期(即已逾2個月使用效期)且完全未使用則無須買回。

  1. 如原行動門號月租費(下稱原月租費)為398(含)以下,則本服務之購物金補貼款為100。
  2. 如原月租費為399(含)以上,則本服務之購物金補貼款為500。

13.本公司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 123 (免費) 或 0908-000123 (行動計費)。
五、網路門市服務說明
1、於網路門市申辦電信專案,需支付宅配運費300元/全家取貨運費200元。
2、網路門市訂單成立後門號不可再更換,訂單取消或退貨,門號亦無法保留至下一張訂單。
3、於網路門市申辦專案後無法異動專案內容、申請調降資費。
4、結帳前請務必確認購物明細,包含商品尺寸規格、數量、結帳金額及配送資料等,如訂單成立後,將無法更改。
5、到貨時間因受一例一休政策影響,且適逢全市場雙11活動期間,整體訂單量龐大,預計最晚於109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貨程序,惟如該商品註明為預購商品者,則依原廠實際到貨時間為準。搭配商品組合案之訂單因物流處理流程較繁複,出貨順序將以單辦門號優先。惟實際出貨時間仍會受到物流業者消化各家雙11期間訂單速度而影響。
7、若訂單交易無法確認、收貨人無法收貨、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公共工程,或遇系統設備維護、倉儲調整、盤點等情況,出貨時間將順延。
8、若欲退貨門號已開通,將會依開通後之使用天數收取帳單費用。
9、於109年度雙11活動專案期間,非iPhone手機如欲退貨,則需與收件人另行約定取件日期。若手機已拆封且非新品不良情況時,則請先支付該款手機價值之20%回收及整新費用後,得於1個月後收到退款。
11、APPLE系列商品為特殊商品,相關售後規定皆須配合原廠政策,售出後可提供門市維修服務(如更換功能正常之整新機),恕無退/換貨選項。提醒你!建議應先自行檢查商品外觀、配件等,並且於打開商品包裝前即錄影存證,以維護你寶貴的權益。
12、Apple系列手機為特殊3C產品,商品經連上網路(含wifi)登入Apple ID或連結上iTunes後,此商品即被註冊並開始計算商品保固時間,且經註冊後此商品的保固日期即開始計算,無法還原!除新品瑕疵依原廠政策更換為整新機外,經註冊登錄使用致變更原廠設定者,恕不接受退貨。
13.     於購買APPLE系列商品前,提請您再次考量並熟知上開第11~12點退貨須知,以維護您寶貴的權益。
14、如該商品註明為預購商品,出貨時間將依原廠出貨時間而定。
15. 本活動限定「繳款記錄及門號使用行為良好」者申辦或續約,「繳款記錄與門號使用行為良好」係指客戶/用戶證號下之門號無任何違反專案服務契約規範之情事,且無任何欠費拆機記錄、信用風險、異常申辦等行為,台灣之星對「繳款記錄與門號使用行為良好」保有認定解釋之權利。

      六、其他說明
1.各門市實際銷售之優惠專案與手機等終端設備顏色、樣式與數量依實體門市與網路門市提供為準。
2.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台灣之星4G、5G服務,則可能依所在環境轉換為其他網路,涵蓋範圍及供裝區域請洽門市或官網。
3.手機支援頻段請以手機原廠公告規格為準。
4.「5G系列」最高下載速度950Mbps係指,3.5Ghz頻段後搭配指定機款手機,可達到理論極速950Mbps;「4G系列」最高下載速度500Mbps係指,900Mhz與2600Mhz頻段採用256 QAM與4x4 MIMO技術後搭配指定機款手機,可達到理論極速500Mbps;實際連線狀況仍需視使用者所處地理位置、使用人數與設備等使用行為而定,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網卡等)、使用地點,同一時間上網人數、網路環境、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和服務平台能力、建物遮蔽、地形及氣候等因素而受影響。
5.台灣之星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全台門市及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123(免費)或0908-000123 (行動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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