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綜合評估預算生活機能地點房型後,建議一定要調閱謄本確認房屋資訊。

但平時上班很忙,沒時間到地政事務所調閱謄本,現在可以利用網路申領到全國任何一個縣市的土地、建物、地價等相關謄本資料,而且謄本效力等同於紙本謄本,每張20元。

好處是免出門、免排隊、免請假。

本篇文章要跟大家介紹如何利用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

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

步驟1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作業同意書

首先進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會先看到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作業同意書,點選同意後進入首頁。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步驟2首頁

進入首頁後,點選左上角登入帳號。一定要有Hinet帳號才可以使用此服務。

擁有 HiNet 月繳制的帳號 ( 例如 ADSL、窄頻撥接、專線、 ISDN ), 可以直接登入。

如果還沒有,可以購買點數卡(實體或虛擬),需搭配「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下一篇文章會教你如何購買虛擬點數卡。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步驟3登入Hinet帳號

需插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輸入Hinet帳號密碼及憑證密碼。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步驟4進入送件區

登入後,點選左邊謄本申請作業(送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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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5選擇角色與縣市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步驟6選擇鄉鎮市區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步驟7填寫申請資料

地籍謄本分成3類,

第一類地籍謄本:本人或其代理人。
第二類地籍謄本:任何人。
第三類地籍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

如果你想看別人的房子,一般只能申請第二類謄本,會隱匿一些個資。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申請用途一定要填。

段小段、地號或建號可到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系統查詢。

可以申請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地價謄本、異動索引、土地/建物參考資訊。

最後選「新增資料」後「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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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8領件

申請完成後,點選謄本申請進度查詢(領件區)。可以查詢7日內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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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9瀏覽或下載謄本

點選預覽列印,會要求付費才能瀏覽或下載。選擇確定付費就會產出電子謄本。

如果點選未下載,則會下載一個加密檔。透過左方”謄本查驗”區作驗證,上傳檔案或是輸入謄本檢查號即可瀏覽。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如何申請電子地籍謄本?

Hinet帳號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土地謄本建物謄本電子謄本

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個人資料隱私,內政部推動地政二類謄本核發作業機制,凡網路查詢或申領地籍謄本,如欲取得含登記名義人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之第一類登記謄本,須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申領;服務網址:[連結]。

民眾經此網路作業,申請到結合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之電子憑證、電子簽章及加解密機制,所核發與紙張謄本有同等效力之電子謄本。

提供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 服務項目: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地價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地籍異動索引、地籍異動清冊、土地參考資訊及建物門牌查詢。
  • 收費標準:謄本資料每張20元,建物門牌查詢每筆10元。

另本項服務結合統一超商開放申請第2類謄本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服務管道,沒有印表機的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透過統一超商ibon即可申請列印地政電子謄本。服務採用「使用者付費」方式,民眾除繳交地政電子謄本規費(每張20元)外,另需支付超商手續費10元及A4紙張黑白單面列印之費用。

一、 本作業係依循電子簽章法,建置安全及可信賴之網路環境,透過網際網路申領「地籍地政電子謄本」。 二、 依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維護使用者之契約自由原則, 本人同意以使用本系統產製具有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作為通信及交易之基礎, 取代傳統公私領域之書面文件及簽名、蓋章確定之相關法律責任。 三、 申請人於使用網路作業申領地政電子謄本前應先查閱本網站各項最新消息、公告及系統狀況。 四、 申請人執行領件功能時,如點選「預覽列印」,系統會將申領結果顯示在畫面上, 提供申請人查閱各項資料內容,並可執行「存檔」或「列印」功能,將申領結果留存或列印, 惟此為已解密之明文資料,已不符合電子簽章法第四條書面為之要件; 若需要將申領結果提供給機關單位或公司行號時, 可利用上該申領結果首頁之檢查碼或點選領件「未/已下載」功能,逕為下載加密檔, 供驗證者(或單位)親自執行謄本查驗動作,將驗證結果顯示於畫面。 五、 申請人瞭解並同意,營運廠商中華電信得自動監測或紀錄申請人一切交易紀錄, 以確保雙方權益。 六、 本網站將保證您個人身分資料的私密性,在未徵求您同意前, 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作任何商業用途,或洩漏給第三者。但以下狀況除外:
1. 基於法律規定。
2. 司法機關基於法定程序要求。
3. 為保障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之權益。 七、 申請人未遵守本同意書規定致生損害等,將自行負責。 八、 為求慎重周詳,保障申請人權益,本府得保有修改本同意書及使用規定的權利。 任何的修改會即時更新並公布於網頁上。 九、 本同意書未規定之事項,得依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內部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注意: 本謄本之處理及利用,申請人應注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19條、第20條及第29規定辦理。

如何申請一類電子謄本?

第一類謄本: 申請身份: 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與登記名義人代理人得以申請。( 須搭配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 申請內容: ... .
第二類謄本: 申請身份: 任何人均得申請。 申請內容: 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

謄本怎麼申請?

(一)第一類地籍謄本:本人或其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健保卡、駕照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申請。 (二)第二類地籍謄本:任何人均可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同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供地政事務所核對身份資料後申請

申請地籍謄本需要本人嗎?

若非本人申請謄本,可由代理人提供房屋坐落之地、建號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至全國任一地所、本市地政小而能工作站(含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就近申請;如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第三類謄本,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地籍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一、無論是本人或代理人,請攜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須提供地段、地號/建號,可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供申請時參考。 三、若相關資料都沒,可以建物門牌查詢得知地段、地號/建號,需收取20元門牌查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