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上一題 Show 下ㄧ題
28 為他人利益壽險,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者,下列何者正確?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保險法規(含概要)- 108 年 - 108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76707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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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詳解X 保險法規(含概要)5 A 為金融機構,與 B 保險公司訂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契約。於承保期間內,因所屬員工甲之 不誠實行為,至遭受損失新臺幣 1,000 萬元。A 請求 B �... 10 x前往解題懸賞詳解X 保險法規(含概要)17 假設人壽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職務為消防人員,因見有人溺水而跳水救助,己身卻不幸溺斃 時,保險人的責任為何? (A)若保險費已付足 2 年者,... 10 x前往解題A 保險公司依訂定A契約時之契約約定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200萬元。保險公司就109年6月12日後投保61萬5千元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之B契約不負給付責任,由保險公司依B契約約定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A
A 以0歲男性,投保3年期商品,於第6保單年度末身故為例: 【假設】費率調整:1%【註1】,年繳表訂保險費:1,000元,實繳保險費:990元
《範例說明》假設於第6保單年度末身故,則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之金額為1,000× 3 = 3,000 元並加計利息【註2】【註3】 【註1】 實際費率調整,配合各商品銷售條件。 【註2】 依條款約定,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按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 【註3】 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係指以所繳保險費(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各保單條款所約定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之年利率, 依據年複利方式計算至被保險人身故確定時之利息。(詳細內容請參照商品之保單條款) A
A 被保險人如於109年6月12日(含)以後所投保之人壽保險約或傷害保險,如身故時未滿15足歲,則其所投保之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將給付喪葬費用保險,其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總和不得超過投保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超過部分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並依契約約定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A 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且保險法施行細則已明訂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適用依契約訂立時之法律。所以只要是99年2月2日(含)以前投保的長年期人壽保險契約,均按原條款及原費率保障;一年期保證續保的人壽保險,亦不受保險法第107條修正之影響,續保時仍提供身故保障。 A 一年期傷害險的保障期間為一年,要看條款中是否有保證續保的約定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A 考量團體保險係由契約雙方當事人要保單位與保險公司簽訂一張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如有人員加入則依該團體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異動約定辦理加保作業,而非由被保險人另與保險公司訂定新契約。爰團體保險如為99年2月3日前已訂立之有效契約,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本法第105條及第107條之適用,依保險契約訂定時之法律」之規定,99年2月3日以後加保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者,仍適用原團體保險契約之保障內容,無須適用新法之規定。因此99年2月3日前已訂定之有效團體保險契約,中國人壽將依原契約條件及適用之法令規範,繼續受理被保險人之加保申請至本保單年度團體保險契約屆滿日止。 我要問問題 好險塾 好險有錢 首頁 聊健康談保險 長照12問 癌友保單公益諮詢 保險新知 保險規劃 醫療理賠 失能理賠 保險小秘書 諮詢服務Q&A 保險學堂
投保必簽「監護宣告」,簡明圖文說分明瀏覽數: 51851 Photo:Freepik 此篇為付費會員訂閱文章,每天不到2元 一、本網站內所有資料之著作權、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包括內容、文字、圖片、聲音、影像、軟體等均為谷楹網通所有或經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合法使用。 二、非經同意,禁止下載、複製、轉載等行為。 有問題嗎?專家來解答理賠疑義、保單權益如有問題,立刻點擊按鈕,由保險專家為您解答! 我要問問題 好險在這裡《Goodins好險在這裡》致力於保險資訊的公開、透明,專注於醫療科技進展與健康保險功能,並對於保險理賠諸如醫療險、失能險、長照險、重大傷病險、癌症險等理賠課題,從實務、評議、訴訟個案加以分析、整理,期能對保險顧問從事保險工作時,大眾保戶規劃保險、爭取理賠權益過程中,提供最有幫助的思考方法、解決爭議的意見。本站現已與台灣癌症基金會合作,提供癌症病友發生保險理賠疑義時的免費諮詢服務,歡迎癌友及家屬多加利用。 相關標籤 #保險法修正#失能扶助險#監護宣告#監護權 最新文章 有失智症卻還拿不到重大傷病險理賠,原因告訴你 #失智 #認知功能 #自理生活 #精神病 #特定傷病 #重大傷病 #長照 #理賠 快查 🔎 新冠疫情醫療險放寬法定傳染病、負壓隔離治療等措施 #健保 #實支實付 #武漢肺炎 #法定傳染病 #疾管署 #等待期 快查🔎失能失智者可以獲得哪些長照服務 #交通接送 #喘息服務 #失能險 #居家照顧 #社區照顧 #長期照顧 #長照 #長照險 受監護宣告可以當要保人嗎?未成年人或依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得受監護宣告者之父、母或監護人,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為被保險人時,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並得放棄第一百十一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被保險人是否受有監護宣告是什麼意思?從107年6月15日起,保戶投保時需要多簽一張「受監護宣告聲明書」,它並非親子關係間的監護權,或未成年人無父無母需要有監護人,它專門指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的人。 是否經過監護宣告,如已經過宣告,投保保險時必須告知。
監護宣告可以買保險嗎?對此案例,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駱潤生指出,基本上要先看爸爸是否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如果有受「監護宣告」,民法15條規定為無行為能力人,若沒有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的話,契約無效。 若是受「輔助宣告」,受輔助人是否可以自行訂約,則要視民法15條之2規定。
針對未滿15歲之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哪一項描述正確?答: 99年2月3日 起施行之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內容如下: (一)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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