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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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手杖拐

永華中心:12

佳里中心:5

官田中心:3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四腳拐

永華中心:0

佳里中心:2

官田中心:2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腋下拐

永華中心:38

佳里中心:7

官田中心:19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助行器

永華中心:0

佳里中心:4

官田中心:4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助步車

永華中心:12

佳里中心:5

官田中心:4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流程圖說明】

民眾向輔具中心申請租借服務,中心確認輔具是否有庫存,沒有庫存則須轉介其他輔具資源;若有庫存則請民眾可於服務時間攜帶相關費用及證件至中心辦理,中心現場會讓民眾檢視二手輔具狀況,並協助評估輔具適用性及給予衛教訓練,最後完成租借手續即可將輔具借出,後續中心會追蹤至輔具歸還手續辦理完成。

輔具資源中心租借

【相關規定】租借服務:

(一) 租借資格:

1、 經本中心評估,有短期輔具需求者(以六個月為限)。
2、 機關團體辦理活動有輔具需求,經本中心審核通過者。

(二)租借輔具應提供下列資格文件:

1、 使用者本人之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
2、 委託代理人辦理,擇一檢附代辦人之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
3、機關團體借用時,應檢具活動公文或計畫書。

(三)收費標準:

1、 輔具租借以件為單位,欲續租應於期滿前五日內辦理續租
手續,租借超過六個月以續租一次為限。
2、 租借輔具依「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輔具資源中心輔具租借費
用表」(附表)繳交租金及保證金。
3、 租借輔具期間為十五日以下者,租金以月租費百分之五十
計算,超過十五日者,租金以整月計算。
4、經本中心同意機關團體借用輔具時得免收取租金。

(四)注意事項:

1、 輔具租借者逾繳清保證金及當月租金後,本中心方可出租 輔具。
2、 租期至多以六個月為限,惟本中心評估確有繼續需求者, 不在此限。
3、 期滿歸還輔具前,先經由本中心確認歸還輔具無毀損後,當場無息退還保證金。
4、 民間團體借用時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三千元,並提供借用
人之身分證影本,歸還時經本中心確認無毀損則無息退還
保證金;若逾期未歸還,依附表收費標準計算租金。
5、 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若因輔具租借者過失
致輔具嚴重毀損,輔具租借者應支付維修費,無法維修者
應支付賠償費(其價值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所訂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五十計算),且本中心得待輔具
租借者付清維修費或賠償費後(無法支付相關費用可於保
證金中扣除),再辦理退還保證金作業。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中心得拒絕其申請租借輔具:
(1)經本中心專業評估認定無使用輔具必要,或須進行轉介者。
(2)曾有租借輔具逾期、屢催不還、蓄意拖欠租金,或使用
損壞拒絕賠償之紀錄者。
(3)曾利用本中心提供之輔具而另行租借他人等不當圖利行為者。
(4)曾拒絕配合本中心所提供之定期追蹤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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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中心提供短期輔具租借服務,如您有短期輔具需求,皆可先行電話洽詢本中心各服務站之庫存,歡迎您親至各分站參觀及選擇。

  • 兒童輔具租借前請務必先來電預約,本中心將進行輔具使用評估及試用輔具。


輔具租借服務地點: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2號   電話:07-8416336、07-8410630、07-8151500*111  

楠梓輔具服務據點: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172號   電話:07-3661130  

鳥松輔具便利站:復健大樓八樓輔具中心   電話:07-7317123*8555、0979-133161

三民、鼓山、林園、大寮等輔具服務據點服務時間及地點如下:欲至服務據點租借輔具,請事先電話聯繫前鎮服務站(841-6336、841-0630)並說明欲至以下據點辦理租借,我們須確認該據點是否有您所需輔具,切勿直接前往,感謝您的配合。租借前歡迎來電確認站內是否有庫存。

南區輔具中心服務據點服務時間

據點 服務時間 地址
三民輔具服務據點 每週三上午
08:30~12:00
每周五下午
14:00~17:00
高雄市三民區明哲路 33 號 B1
(河堤社區福氣教會)
鼓山輔具服務據點 每週三上午
08:30~12:00
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 76 巷 6 弄 8號
林園輔具服務據點 每週三上午
08:30~12:00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 191 號

(林園長青活動中心)

大寮輔具服務據點 每週二上午
08:30~12:00

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 129 巷 2 1號 3 樓

(大寮社福中心)

  • 輔具租借方式

1.租借期程:不限期限,以使用需求為主。

2.收費方式:首次辦理皆須支付保證金(輔具退租時歸還),依不同身分別月租金之差異(詳如下表)。

3.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者或低收入戶需持證明(手冊)至各站辦理;一般民眾持身分證辦理。如非本人辦理除前項證件外亦請持代辦人身分證一同辦理。

   (2)租借項目為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者,需檢附醫師開立”需氧氣治療”之診斷證明書或醫囑”。 

4.下表所列之「持冊」指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持有者(請向區公所取得該證明,高雄市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證明不適用於上表所述之低收入戶)。

★★★如需使用匯款方式繳交續期租金,請匯款後來電(07-8416336、07-8410630)告知「租借實際使用者

姓名」、「匯款金額」及「匯款姓名、帳號後五碼」,以便會計查詢。★★★

匯款帳戶

凱基銀行-高美館分行   銀行代碼:809

匯款帳號: 6068-01-0000010-8

戶       名: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高雄市輔具資源中心租借輔具及委託評估費用標準表

                                                                           107年7月27日高市社障福字第10736272800號簽奉核准

一、輔具月租金費用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輔具項目

保證金

月租金

低收入戶

持冊(證明)

未持冊(證明)

成人標準輪椅

500

0

150

300

成人特製輪椅

1,000

0

500

1,000

成人骨科輪椅

500

0

300

600

兒童標準輪椅

500

0

150

300

兒童特製輪椅

1,000

0

500

1,000

電動輪椅

2,000

0

1,250

2,500

電動代步車

2,000

0

1,000

2,000

四腳拐杖

500

0

50

100

手杖拐杖

500

0

50

100

腋下拐杖

500

0

50

100

助行器

500

0

75

150

購物型助行器

500

0

100

200

助步器

500

0

200

400

兒童用助行器

500

0

100

200

兒童輔助行車

500

0

250

500

氣墊床

1,000

0

500

1,000

手動病床

1,000

0

450

850

電動病床

1段(單馬達)

1,000

0

500

1,000

2段(單馬達)

1,000

0

550

1,100

3段(單馬達)

1,000

0

600

1,200

傾斜床

1,000

0

750

1,500

氧氣鋼瓶(空瓶)

500

0

100

200

氧氣製造機(未含潮濕瓶、聖誕頭)

2,000

0

1,200

2,000

噴霧器

500

0

200

400

抽痰機

500

0

250

500

拍痰器

500

0

300

600

站立架

1,000

0

375

750

洗澡椅(浴廁兩用椅)

500

0

50

100

四點跪

500

0

100

200

坐站兩用擺位椅

1,000

0

350

700

米卡復建三輪車

2,000

0

1,000

2,000

語音溝通板

1,000

0

500

1,000

兒童特製推車

1,000

0

750

1,500

移位機

2,000

0

1,000

2,000

彈波泡棉餵食椅

1,000

0

350

700

爬梯機

2,000

0

100/日

300/日

餐桌、餐板

500

0

50

100

坐姿移位板、土豆板

1,000

0

350

700

坐姿移位板-蝴蝶板

500

0

200

400

全身型移位滑墊

1,000

0

500

1,000

移位轉盤

2,000

0

1,000

2,000

人力揹帶

2,000

0

100/日

300/日

可攜式恆溫沐浴機

2,000

0

100/日

300/日

1.租借項目為氧氣鋼瓶及氧氣製造機者,需檢附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或醫囑。

2.租用期間未滿半個月租金以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算。

3.爬梯機以日租計算,最長租期為1個月(以當月工作天計算),如仍有需求須重新登記依序租借。

4.低收入戶租期最長以6個月計算,期滿須歸還。

二、輔具月租金費用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輔具項目

保證金

低收入戶

一般戶

小型發電機

2,000

0

500/日

備註:本項小型發電機租借對象為使用呼吸器、氧氣製造機、血氧監測儀、化痰機(器)、咳嗽(痰)機、抽痰機及電動拍痰機等維生器材者及經輔具資源中心專業評估有使用需求者並為社會局「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用電優惠」補助對象。

三、輔具租借保證金費用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租金總金額

保證金

備註

150元~2,000元

500元

計算基準:以輔具租借三個

      月租金計算

2,001元~5,000元

1,000元

5,001元~10,000元

2,000元

10,001元以上

3,000元

四、輔具委託評估費用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身分/

評估方式

設籍本市市民

非設籍本市民眾

到中心

到宅

到中心

到宅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一般戶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一般戶

評估費

100元

100元

100元

交通費

200元

200元

備註

到宅評估服務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身心障礙等級為極重度以上者。 

2.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

3.有氣切或目前插兩管以上者。

4.達癱瘓程度而無法翻身且無法自行坐起者。

5.住家為公寓2樓以上(照護空間為2樓以上者,且無電梯協助搬運下樓)。

6.其他特殊事由經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備註:電動代步車、電動輪椅、輪椅坐墊項目,應至輔具服務單位辦理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