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出處資訊異動:鑒於使用率過低,我們將在 2021 年 9 月後停用影片出處資訊頁面。不過,你還是可以在影片說明中加上出處資訊。 內容創作者可以透過創用 CC 授權提供的標準方式,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YouTube 創作者可以為自己的影片加上創用 CC 的 CC BY 授權標示。 選擇在自己的影片中標記 CC BY
授權,即代表您保有影片版權。其他創作者可以依據授權條款的規定合法重複使用您的作品。 所有 YouTube 創作者都可以為自己上傳的影片加上創用 CC 授權標示。 不過,所有上傳內容的預設授權設定仍為標準 YouTube 授權。如要查看標準 YouTube 授權的條款,請參閱我們的《服務條款》。 創用 CC 授權僅適用於 100% 原創內容。如果影片收到 Content ID 聲明,就無法新增創用 CC 授權標示。 選擇為您的原創影片加上創用 CC 的授權標示,即代表您允許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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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會了感謝您對「台灣創用CC計畫」的支持與愛護,十多年來「台灣創用CC計畫」受中央研究院支持,並在資訊科學研究所以及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執行,現已完成階段性的任務。CC 授權條款在台灣的推廣使用,之後將由「開放文化基金會」協調組織的「CC台灣社群 」進行。 本網站預計持續維運至 2021年底,網站內容基本上不會再更動。 在資訊時代,電腦網路上流通各類的作品:有些是個人抒情表意的創作,有些是媒體或娛樂事業所商業發行的影片或音樂,有些又是源自政府機構 及民間組織的出版品。紛雜多樣的數位內容,縱然檢索容易、使用方便,但是如果沒有清楚的標示,告知大眾其授權使用的範圍,一般人因為害怕造成侵權行為,卻也不敢任意利用。 依據現行的著作權法,著作的使用權利,全然保留於著作權人手中;即所謂的「所有權利保留」(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合理使用」之外的利用,使用者都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才可進行。這對於志在流通其創作,歡迎別人複製、散布、甚或改作其作品的創作者,反而造成困擾。 著名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與具相同理念的先行者,於 2001 年在美國成立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提出「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的相對思考與作法。Creative Commons 以模組化的簡易條件,透過4大授權要素的排列組合,提供了6種便利使用的公眾授權條款。創作者可以挑選出最合適自己作品的授權條款,透過簡易的方式自行標示於其作品上, 將作品釋出給大眾使用。透過這種自願分享的方式,大家可以群力建立內容豐富、權利清楚、且便於散布的各式內容資源,嘉惠自己與其它眾多的使用者。 而 Creative Commons 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台灣稱為「創用CC授權條款」,取其授權方式便於著作的「創」作與使「用」之意。 四個授權要素創用CC授權條款包括「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以及「相同方式分享」四個授權要素,其意思分別為:
六種授權條款四個授權要素,共組成六種授權條款,各條款之使用條件簡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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