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撥打電話給您時,在您接電話前,對方聽到再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嘟、嘟、嘟……聲,取而代之的是您精心挑選的美妙音樂旋律。 不管哪一種手機,都可以申請及使用700來電答鈴服務! 本服務不限手機款式,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及預付卡門號用戶均可以申請700來電答鈴服務。 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 1、登入T STAR 網站,進入700來電答鈴頁面申請。 台灣之星預付卡門號之用戶 1、本國用戶手機直撥700簡碼(中文語音)語音服務專線後,按5申請($0.12/秒)。 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 1、手機免費直撥12382簡碼語音服務專線,快速取消。 台灣之星預付卡門號之用戶 1、本國用戶手機直撥700簡碼(中文語音)語音服務專線後,按5取消($0.12/秒)。 台灣之星月租型資費用戶必須先申請 700來電答鈴 後才能申請音樂盒 ,申請方式如下 : 1、手機直撥700,依語音指示。 音樂盒及單曲套餐僅提供台灣之星月租型資費用戶使用,故預付卡門號用戶無法申請音樂盒。 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
台灣之星預付卡門號之用戶
您的來電答鈴音檔總數包括已設定與未設定播放條件的音檔最多可達300個。包括歌曲、音樂盒(一盒計算一個音檔)。 若某一門號在同一時間有不同播放條件時,則系統將依下列播放的優先順序,將歌曲播給該來電者聽: 1、 【特別日】+【指定群組n】 例一:達苓被我設定為 ”好友”群組,我將歌曲A指定給”好友”群組在聖誕節播放,同時,我又設定了聖誕節要播放歌曲B給一般來電者,以及晚上要播放歌曲C給”好友”群組,在聖誕節晚上時達苓若來電,將會聽到歌曲A,在其他日子晚上時達苓若來電,將會聽到歌曲C。 您可以到『我的答鈴』→『使用中答鈴』(已設定播放條件)選擇『取消設定』後,此首歌曲就會被放置到『未設定答鈴』中,若在『未設定答鈴』中執行”刪除”就會將歌曲從『我的答鈴』中刪除,已刪除的歌曲可以到T STAR 電腦版網頁『歷史紀錄』中查詢最後十筆,同首歌/音樂盒被刪除過就必需請您重新購買/申請。 當有歌曲放置於使用中答鈴時,系統將不再撥放預設歌曲 台灣之星月租型資費用戶及預付卡門號用戶均可使用分享功能,分享對象可以您社群中的任一聯絡人。 來電答鈴播放的長度依系統一般來電等候時間設定為30秒,並且無法由用戶變更設定。 只要您按月繳納700來電答鈴月租費,就可以一直使用已購買的音檔,但是未來若面臨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因而無法再行提供時,您必須重新購買其他歌曲。 當你的朋友來電時,聽到音樂並不需要另外付費。 當您購買音樂後,請到『我的答鈴』檢查該歌曲是否放置於『使用中答鈴』,若否,請到『未設定答鈴』中尋找且設定該首歌曲,您也可以針對該歌曲進行播放對象及時間的設定,如全天候設定給所有來電者聽、只在情人節設給阿娜答聽……等。 若受話者(來電答鈴服務的會員)已設定將來電轉接至其他號碼,則來電者將不會聽到其撥打號碼之受話者答鈴播放。 來電答鈴會員(受話者)如果漫遊至國外時,則來電者(不論自國內或國外發話)都無法聽到受話者所指定播放之特定答鈴音樂。來電答鈴會員(受話者)在國內時,來電者(不論在國內或到國外漫遊)都可聽到受話者指定播放之答鈴音樂。 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 1、手機直撥700簡碼語音服務專線後,按5進入答鈴設定取消服務。 台灣之星預付卡門號之用戶 1、手機直撥700簡碼語音服務專線後,按5進入答鈴設定取消服務。 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門號之用戶 申裝、退租音樂盒採用『全月月租費一次收取』方式計算。所以申裝、退租當月均會計費。 如果同一個月重複申請同一個音樂盒A(每月$20),月租費共需$20,如果同一個月重複申請不同音樂盒A(每月$20),B(每月$20) ,月租費共需$40。 如果取消700來電答鈴,您目前已經選用的歌曲,以及相關設定,還有音樂盒也會全部一併被取消喔! 快到期會一直收到簡訊通知 【權益通知】親愛的用戶,您的來電答鈴免費體驗優惠即將到期,屆時系統將自動幫您升級為正式會員,並開始按月繳納月租費30元,若欲取消本服務請輸入【0】回傳簡訊。 Q: 如何取消「700來電答鈴」服務?
【服務異動成功通知】台灣之星門號 已於2017/07/12成功取消700來電答鈴服務。 [心得] 台灣之星188的人注意 - 看板 MobileComm - 批踢踢實業坊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81695358.A.D94.html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立委林俊憲今(27)日召開記者會指台灣之星在網路門市專屬方案中,強制搭配贈送1個月「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贈送期滿後若用戶沒有主動取消,就會繼續收費。林俊憲斥台灣之星沒有給消費者選擇不接受贈送加值服務的權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即刻裁處。 林俊憲與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於記者會中,舉出台灣之星網路門市「4G自由配單辦門號專案合約」、「入門288型專案合約」及「入門388型專案合約」等多種方案內容截圖,合約內容有一項為「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含五首預設答鈴,額外下載費用另計),立即享免費1個月體驗」。 林俊憲指出,這等於是申辦門號主約自動綑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完全沒給消費者選擇的餘地,許多用戶甚至渾然不覺已經「同意」接受這個「免費陷阱」,平白被多收了數個月的30元加值服務費。 林俊憲表示,其他電信業者如果有隨合約免費附贈來電答鈴、手機熱線等加值服務,贈送期滿自動續約、繳費的方案,也至少會讓消費者勾選是否選擇免費加值服務,但是台灣之星並沒有讓消費者選擇。林俊憲直言,這種強迫的方式,已經徹底踰越商業模式的倫理和分寸。 台灣之星用戶數已突破200萬,林俊憲說,這樣系統性搶錢的商業陷阱,只要10人中有1人沒注意到,台灣之星一個月就可以多賺600萬元。林俊憲認為,台灣之星在客服語音第一層放置語音停用700來電答鈴的介面,想必是因為接獲無數客訴要求退租,卻仍強迫搭配贈送答鈴,主管機關NCC應該即刻裁處。 王威中則表示,雖然消保處和NCC要求業者,在續約時除以簡訊及帳單通知,應再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續約和收費,違反程序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是許多台灣之星用戶是將SIM卡放進數據機裡使用,收不到屆期提醒退來電答鈴的簡訊或電話通知。王威中認為,消費者「沒有主動不同意續約」是否等同於「續約」,NCC應釐清裁處標準。 王威中也提到,台灣之星以低價促銷搶客,用戶數暴增,造成行動網路品質急劇降低,基地台數等硬體品質根本無法跟上,NCC應該介入,不能放任台灣之星為追求利潤而棄用戶權利於不顧。 台灣之星稍晚發出聲明表示,加值服務申辦與退租皆依循NCC規範,且和電信同業做法一致,都將贈送優惠、申裝流程及退租方式,明白載於專案同意書,均以此方式取得用戶同意。 台灣之星說明,贈送加值服務部分,會在「優惠啟用」、「優惠到期前7天」及「優惠到期前2天」,以簡訊方式通知用戶,並提供雙向簡訊與IVR語音方式讓用戶隨時可退租服務。若用戶沒有收到任何一則簡訊,或因事務繁忙忘記退租,只要進線客服並告知名下門號,都能全額免除費用,以維護用戶權益。 【匯流筆陣】 新聞照來源:立法委員林俊憲辦公室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