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照登******* 隔壁正在蓋房子,建商他要以一塊三分的保麗龍直接貼在我加強上,不拉角材,擋片直接灌漿蓋牆。 請問這樣合法嗎?隔著保麗龍緊貼著我家牆壁?這樣施工對我家牆壁會有影響嗎?我要如何保護自己權力? *********************** 一、三分的保麗龍厚度三分就是約1公分,是很薄的保麗龍;因此,我猜鄰房的牆壁應是1B磚牆,也就是說:結構系統是加強磚造(先砌1B磚牆,樑柱是鋼筋混凝土的),對不對?如果整個是RC構造(牆、樑、柱等都是綁鋼筋,澆置混凝土),那會有問題的,因為不管三分保麗龍如何固定,灌混凝土時一定會把保麗龍沖得亂七八糟。 這個部分需要你補充:是否是"砌磚"? 二、「鄰房將保麗龍貼在你家牆面」,我不知道"是如何固定"的。因為是你的牆面,他們沒有權利在上面釘釘子(如果保麗龍要以角材固定,角材不是要用釘子釘在你家牆面上嗎?這是侵犯你的財產權/破壞你的財產),所以,稍有常識的建商一般是不敢在你的牆面上釘釘子的(除非徵得你的同意);即使是以"黏劑"塗在你家牆面上,然後貼上保麗龍,嚴格來說"在你的牆面上塗黏劑"都是不被允許的。 做個比喻,你的車子,別人可以不經你同意,在車子外殼上塗任何東西嗎? 所以,我猜:建商是一面砌磚一面將保麗龍放在砌磚的磚牆與你家牆面之間做為區隔,是不是? 三、只有"塗料"及"釘釘子"的問題吧,其實,即使是"加強磚造",樑柱的部份要以"三分保麗龍"與你的牆面區隔,嗯,我是覺得很困難(灌柱子時,保麗龍不垮/不被破壞?很難喲)。 四、鄰居嘛,以和為貴,可以保持這個心態跟"建商"好好談。我相信,他們加保麗龍/不釘釘子做區隔已經有考慮這方面的問題,絕對不是"霸王硬上弓",所以,不要擺出"興師問罪"的模樣,平和的跟建商"好好討論",我相信建商會很感激你的,而且一定會跟你檢討/說明,讓你滿意。 總會經常見面的,多個朋友勝於多一個敵人。不是嗎? *******後續/來函照登********** 我有連絡我方建商,建商說我這邊房子已經有退縮,他如果硬要藉牆施工就會超過地界。 ********濟公如是說************ 如果「建商說我這邊房子已經有退縮,他如果硬要藉牆施工就會超過地界,」這句話是真的,重點轉移到這裡來了。 我倒是希望你問你的建商:地界線(與你的房屋有關的地界線)在哪裡?清楚的標示出來。一般建商在蓋房子以前都會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地政事務所派員來測量時,會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訴"申請人"地界線在哪裡?通常建商會在地界的所有轉折點做記號,這樣,只要將"轉折點"連接起來就是完整的地界了。 至於用什麼做記號,要問建商。怕的是:時間久遠(開工到完工),經過工人踐踏、機具輾壓等種種因素破壞,可能那些"簡易"的記號已渺不可尋。 如果你的建商"肯定"有退縮,那只要告訴對方,如果他要貼著你的牆蓋房子,就是"侵占"你的土地,那就是"大事"了。最糟糕的情形(即使他硬要蓋房子)就是告他/要他"拆屋還地"(十拿九穩),那鄰地建商的事情就大條了。 如果你告訴他,你的房屋有"退縮",相信他會說他也有鑑界,地界可能跟你的建商說的不同,這時,一是鄰地建商再次申請鑑界,一是你去申請鑑界;地政事務所會發函通知"鑑界時間"並通知"相關關係人"(與地界有關的地主)一同會勘/鑑界,那樣,事情(地界)真相就清清楚楚了。 如果鑑界結果真有退縮,我相信鄰地建商是不敢"越界"貼著你的牆蓋房子的。法院判決真的會"拆屋還地"(如果你堅持,不然,法院會調解希望你將他侵占的土地賣給他)。 所以,如果有退縮,是不是用"保麗龍"已經不是重點。 ********* 不過,不要高興得太早。 如果當初你們的建商退縮的尺寸"很小"(十公分左右吧,或許多一些),地政事物所的測量人員很可能遷就現況,將地界線定在"牆邊"。這也不能怪地政人員,因為在1/500的地籍圖上,一條鉛筆線的寬度可能都不只那個尺寸。 反正,我建議:先鑑界再說,如果鄰地不甩要硬幹,可行文件管單位/備案,說明:地界線有疑問、鑑界中。這樣,鄰地的"放樣勘驗"應該會有問題/不會通過。 有其他意見或進一步發展,再來函。 **********結果******** 我方建商通知,應該沒事了,對方會自行架牆,不會倚牆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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