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故同址分戶雖未規定上限,但前提是要有在該址實際居住。 ★ 另本府為落實戶籍登記,避免民眾虛偽遷徙,訂定1址8公民戶籍清查計畫。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某民眾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承租東湖C國宅,經該局查得該民眾戶籍內的人口數為1口,不符3口以上人口數的規定,乃否准其申請,並通知其另選擇符合人口數規定的國宅等候承租。該民眾主張與女兒設籍在同一地址,每人持有自己的戶口名簿,確實是3口之家,而提起訴願,經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駁回其訴願。 訴願審議委員會認為,依規定東湖C國宅是以設籍本市且具有3口以上人口數之家庭為出租對象;該民眾戶籍內人口數為1口,縱然該民眾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地址,但分屬不同戶號之戶口名簿,就不是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原處分機關認為該民眾不符申請資格,自無違誤。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特別提醒,申請承租或續租國宅,是以申請人戶籍內人口數計算,而不是以同一地址認定;承租人於申請時應注意符合申請或續租國宅人口數的規定。 新聞來源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https://reurl.cc/Kxe1rj]
什麼是同址分戶?要在同一個地址另外成立一個戶口(同址分戶)。 同址分戶當事人在國內沒有出國(人在國外者不得辦理遷徙登記)。 以戶長為名義提出同址分戶的申請。 只有分戶前的戶長能來戶所辦理。
同一個地址可以有兩個戶口嗎?分戶: (1) 單獨立戶之房屋證明文件(參照遷入登記)。 (2) 分戶者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夫妻、未成年子女不得於同一地址分為兩戶)。 (3)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分戶,須提具另一方同意書,惟未成年子女不得單獨立戶(父或母於國外者應作成授權書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戶籍分戶可以分幾戶?故同址分戶雖未規定上限,但前提是要有在該址實際居住。 民眾請準備下列證件至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戶口名簿。 二、國民身分證(所有需另立戶者)。
同址分戶如何申請?民眾請準備下列證件至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國民身分證(所有需另立戶者)。.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證件: ... . 未成年人同址分戶,需父母共同辦理,如由父或母單方申請,應附繳他方之同意書。. 委託書( 請另附受託人身分證,戶長辦理須附戶長身分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