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疫情仍在高原期,有嬰幼兒家長陳情,托嬰中心有人確診,該班停托7天,送托天數若未達到半個月,就不能領補助,明明是非自願停托,卻彷彿變相受懲罰。台中市社會局指出,托嬰中心退費依契約辦理,若「因居隔等防疫原因」整月都沒送托,可改請領育兒津貼,加上中市的平價托育補助,每月有4900元至6400元。 民進黨議員周永鴻說,台中單日確診數在全國高峰,托嬰中心有人確診得停托,確診者可請領相關補貼,但同班停托的家庭,學費得繼續繳,托育補助卻受影響。 他舉例,有嬰幼兒送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原本每月補助7000元,但受確診停托影響,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只能領一半3500元,明明非自願停托,補助卻被砍半,呼籲市府要發放相關津貼。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托嬰中心因疫情而停托,相關退費依照雙方契約辦理,各家退費從4成到全額退費不等,多數準公托退費約4至5成;例如準公托月費1萬元,平均每日500元,若家長7天未送托,可退費4成、1400元。 社會局表示,依照中央規定,因居隔等防疫原因未送托,托育補助以當月送托天數核算,若送托天數未滿半個月,補助一半3500元;若送托超過半個月,全額補助7000元;若全月未送托比照育兒津貼,第1胎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5000元。
【111年2月更新】 台中市於民國104年推行托育一條龍方案,方案內容包含弱勢家庭育兒津貼、平價托育費用補助、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政策推行後也與時俱進,因應中央政策慢慢調整上述方案內容,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在育兒補助新制上路後,台中市的政策有哪些變化!
(一)弱勢家庭育兒津貼: 104年7月1日起,發放對象為台中市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之未滿6歲幼童,每月補助3,000元~5,000元,分別金額如下: 1.列冊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補差額至5,000元。 2.列冊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領有台中市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差額至3,000元。 4.領有台中市經濟弱勢兒少之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差額至3,000元。 現階段狀況: 因應107年8月1日衛生福利部推行0-2歲擴大育兒津貼,台中市弱勢家庭育兒津貼於107年8月1日後停止受理新案,已於107年8月1日前請領該筆款項者,可請領至資格不符合為止。
(二)平價托育費用補助: 104年7月1日開辦,送托未滿6歲兒童至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兒童設籍於台中市,且委託人(父母一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依據兒童父母就業情形與財稅狀況,每月補助2,000元或3,000元。 調整沿革與現階段狀況: 沿革 補助內容 104年7月1日開辦 送托未滿6歲兒童至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兒童設籍於台中市,且委託人(父母一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依據兒童父母就業情形與財稅狀況,每月補助2,000元或3,000元。 108年1月1日起 0-2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107年8月1日開辦)。 2-6歲:每月補助3,000元。 108年8月1日起 0-2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107年8月1日開辦)。 2-6歲:每月補助3,000元。 109年1月1日衛生福利部2-3歲托育補助推行後, 0-3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 3-6歲:每月與教育部2-4歲育兒津貼併領至3,000元。 110年8月1日起 0-3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 3-6歲:因教育部2-4歲育兒津貼提高至3,500元,台中市取消每月撥付500元。
備註:5歲至未滿6歲兒童,仍送托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因未有請領育兒津貼,仍適用平價托育費用補助每月3,000元。
生理年齡滿2歲以上至當學年9月1日前未滿5歲兒童,父母或監護人一方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且兒童設籍台中市,比照教育部「五歲幼兒免學費計畫」,提供學費補助及弱勢加額補助,每學期最高 3 萬元。 現階段狀況: 因應108年8月1日教育部推行2-4歲育兒津貼、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及110年8月調整上述補助金額, 目前補助狀況,請參考以下表格: 【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 學費 幼兒園補助資訊可參考此篇文章唷 育兒補助新制 公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幼兒園 全額補助 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依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符合經濟弱勢對象除上表的學費補助外,可額外領取的金額 家戶所得級距 公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幼兒園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x x x 30萬元以下 10,000元 15,000元 15,000元 逾30萬~50萬以下 10,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逾50萬~70萬以下 6,000元 5,000元 5,000元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與準公共幼兒園享有免繳費用,故未有經濟弱勢加額補助可請領。
【私立幼兒園】 學費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以上 綜所稅超過2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3,500元 (6個月合計21,00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4,000元 (6個月合計24,00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4,500元 (6個月合計27,000) 台中市學費補助 每學期15,000元 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符合經濟弱勢對象除上表的學費補助外,可額外領取的金額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以上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30萬元以下 9,000元 6,000元 3,000元 逾30萬~50萬以下 4,000元 1,000元 x 逾50萬~70萬以下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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