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中部疫情仍在高原期,有嬰幼兒家長陳情,托嬰中心有人確診,該班停托7天,送托天數若未達到半個月,就不能領補助,明明是非自願停托,卻彷彿變相受懲罰。台中市社會局指出,托嬰中心退費依契約辦理,若「因居隔等防疫原因」整月都沒送托,可改請領育兒津貼,加上中市的平價托育補助,每月有4900元至6400元。

民進黨議員周永鴻說,台中單日確診數在全國高峰,托嬰中心有人確診得停托,確診者可請領相關補貼,但同班停托的家庭,學費得繼續繳,托育補助卻受影響。

他舉例,有嬰幼兒送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原本每月補助7000元,但受確診停托影響,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只能領一半3500元,明明非自願停托,補助卻被砍半,呼籲市府要發放相關津貼。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托嬰中心因疫情而停托,相關退費依照雙方契約辦理,各家退費從4成到全額退費不等,多數準公托退費約4至5成;例如準公托月費1萬元,平均每日500元,若家長7天未送托,可退費4成、1400元。

社會局表示,依照中央規定,因居隔等防疫原因未送托,托育補助以當月送托天數核算,若送托天數未滿半個月,補助一半3500元;若送托超過半個月,全額補助7000元;若全月未送托比照育兒津貼,第1胎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5000元。

 

【111年2月更新】

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台中市於民國104年推行托育一條龍方案,方案內容包含弱勢家庭育兒津貼、平價托育費用補助、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政策推行後也與時俱進,因應中央政策慢慢調整上述方案內容,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在育兒補助新制上路後,台中市的政策有哪些變化!

 

(一)弱勢家庭育兒津貼:

104年7月1日起,發放對象為台中市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之未滿6歲幼童,每月補助3,000元~5,000元,分別金額如下:

1.列冊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補差額至5,000元。

2.列冊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領有台中市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差額至3,000元。

4.領有台中市經濟弱勢兒少之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差額至3,000元。

現階段狀況:

因應107年8月1日衛生福利部推行0-2歲擴大育兒津貼,台中市弱勢家庭育兒津貼於107年8月1日後停止受理新案已於107年8月1日前請領該筆款項者,可請領至資格不符合為止

 

(二)平價托育費用補助:

104年7月1日開辦,送托未滿6歲兒童至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兒童設籍於台中市,且委託人(父母一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依據兒童父母就業情形與財稅狀況,每月補助2,000元3,000元

調整沿革與現階段狀況:

沿革

補助內容

10471日開辦

送托未滿6歲兒童至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兒童設籍於台中市,且委託人(父母一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依據兒童父母就業情形與財稅狀況,每月補助2,000元或3,000元。

10811日起

0-2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10781日開辦)

2-6歲:每月補助3,000

10881日起

0-2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10781日開辦)

2-6歲:每月補助3,000

10911日衛生福利部2-3歲托育補助推行後,

0-3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

3-6歲:每月與教育部2-4歲育兒津貼併領至3,000元。

11081日起

0-3歲:申請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

3-6歲:因教育部2-4歲育兒津貼提高至3,500元,台中市取消每月撥付500

 

備註:5歲至未滿6歲兒童,仍送托與社會局簽約之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因未有請領育兒津貼,仍適用平價托育費用補助每月3,000


(三)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生理年齡滿2歲以上至當學年9月1日前未滿5歲兒童,父母或監護人一方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且兒童設籍台中市,比照教育部「五歲幼兒免學費計畫」,提供學費補助及弱勢加額補助,每學期最高 3 萬元。

現階段狀況:

因應108年8月1日教育部推行2-4歲育兒津貼、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及110年8月調整上述補助金額

目前補助狀況,請參考以下表格:

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

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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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補助資訊可參考此篇文章唷 
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育兒補助新制

公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幼兒園

全額補助

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依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符合經濟弱勢對象除上表的學費補助外,可額外領取的金額

家戶所得級距

公立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幼兒園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x

x

x

30萬元以下

10,000

15,000

15,000

30~50萬以下

10,000

10,000

10,000

50~70萬以下

6,000

5,000

5,000

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與準公共幼兒園享有免繳費用,故未有經濟弱勢加額補助可請領

 

私立幼兒園

學費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以上

綜所稅超過2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3,500

(6個月合計21,00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4,000

(6個月合計24,000)

每月領取

育兒津貼4,500

(6個月合計27,000)

台中市學費補助

每學期15,000

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台中市政府托育補助
符合經濟弱勢對象除上表的學費補助外,可額外領取的金額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以上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30萬元以下

9,000

6,000

3,000

30~50萬以下

4,000

1,000

x

50~70萬以下

x

x

x

 

看完上述內容如有相關問題欲諮詢,歡迎撥打1957,將有專人為您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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