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表格下載:診斷證明申請書(pdf檔)(odt檔)/診斷證明委託書(pdf檔)(odt檔)

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均屬COVID-19風險病人,倘需申請診斷、證明書,請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人準備證件

  1.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或護照(外籍人士)。本國人如申請各式英文診斷證明書,需出示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
     
  2. 病人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1)病人身分證或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現戶戶籍謄本)。
     
  3. 病人死亡,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申請:
    (1)病人死亡未除戶,核對病人身分證,已除戶,則核對除戶之戶籍謄本。
    (2)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
    (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或具繼承權者之文件。
    (4)如需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除以上資料,另須核對病人英文姓名證件(如護照)、中文死亡證明書正本及英文地址(翻譯中文死亡證明書之戶籍地址)。
     
  4. 病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病人本人身分證。
    (2)受委託人身分證。
    (3)檢具病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5. 病人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病人本人身分證或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受委託人身分證。
    (4)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現戶戶籍謄本)。
    (5)檢具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診斷證明書書名稱辦理流程費用注意事項一般診斷書
  1. 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結帳後送用印單位
    (1)西址:大廳右側申辦業務櫃檯。
    (2)兒醫大樓:1樓聯合服務櫃檯。
    (3)東址:1樓收發室。
  2. 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將證明聯或該份證明書正本交付病人或家屬。
  1. 門診申辦:
    掛號費100元
    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2. 急診申辦(限急診診斷書):
    掛號費250元
    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3. 住院申辦:
    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住院或急診病友,若出院/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一般診斷證明書補發(中文)
  1. 現場補發
    (1)東址一樓收發室申辦。
    (2)西址「門診申辦業務櫃檯」申辦。
    (3)兒醫大樓一樓聯合服務櫃檯申辦。
  2. 線上申辦。(申請作業詳附件)
每份 50 元病友可在東址、西址或兒醫大樓等3個櫃台擇一個櫃台辦理。英文診斷證明書
  1. 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醫師開立,於結帳櫃檯結帳後至門診申辦業務櫃檯用印。
  2. 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醫師開立,至急診結帳櫃檯結帳後用印。
  3. 住院病友:
    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 立並由病房書記記帳後送用印單位。
  4. 用印單位:
    (1)東址:一樓收發室。
    (2)西址:門診申辦業務櫃檯。
    (3)兒醫大樓:一樓聯合服務櫃檯。
  1. 門診申辦:
    掛號費100元
    每份200元
  2. 急診申辦(限急診診斷書):
    掛號費250元
    每份200元
  3. 住院申辦:
    每份200元
病友如需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書,另需提供英文姓名之證件正本如護照。中文出生證明書(補發)每份130元

申請補發:

  1. 限民國62年1月1日以後在本院出生者。
  2. 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英文出生證明書
  1. 西址一東一樓病歷資訊管理室「病歷資料申請櫃檯」申辦。
  2. 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00; 
  3. 發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申請:當日下午16:00發放;
    下午申請:次日上午11:00發放。
每份200元
  1. 請備妥出生者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未成年者請提供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或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正本),曾領護照或其他外文證件者,請檢具護照正本或其他外文證件正本以憑核對影印後即歸還。
  2. 無護照或其他外文證件者,可參考外交部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之外文姓名拼音,將中文姓名翻譯為英文姓名。
  3. 若英文姓名與中文譯音不符者,須檢具護照正本(或英文戶籍謄本正本),以憑核對影印存查。
  4. 民國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再備妥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中文死亡證明書(補發)每份 20 元
  1. 死亡者若為未婚無子女由父母申請。
  2. 如父母死亡,由兄弟姐妹提出申請,需填寫切結書、出示父母親除戶謄本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英文死亡證明書
  1. 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醫師開立,至急診結帳櫃檯結帳後用印。
  2. 住院病友:
    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 立並由病房書記記帳後送用印單位。
  3. 用印單位:
    (1)東址:一樓收發室。
    (2)西址:門診申辦業務櫃檯。
    (3)兒醫大樓:一樓聯合服務櫃檯。
第1份200元
第2份起每份50元請詳申請人所需準備之證件。英文死亡證明書(補發)每份50元
  1. 自104年10月1日起,死亡者曾於急診或病房開立英文死亡證明書,離院後仍有需要,可申請補發。
  2. 攜帶證件,請詳申請人所需準備之證件。
離院後首次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
  1. 住院期間病人死亡未開立英文死亡證明書。離院後首次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
  2. 受理窗口:東址(新院區)一樓收發室申辦。
  3. 本證明書需送至醫療科部開立,約需時間5個工作天,以電話通知申請人取件。
第1份200元
第2份起每份50元請詳申請人所需準備之證件。聽覺損傷輔具申請評估表
  1. 門診掛號並經醫師診斷後開立。
  2. 結帳後至西址大廳右側申辦業務櫃台或兒醫大樓一樓聯合服務櫃檯用印。
160元勞工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
  1. 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東址收發室用印。
  2. 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將證明聯或該份證明書正本交付病人或家屬。
500元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500元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500元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申請外籍看護工)500元點選下載空白申請書 (pdf)  (odt) 並填妥個人申請資訊及張貼照片勞工傷病診斷書
  1. 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用印單位
    (1) 西址:大廳右側申辦業務櫃檯。
    (2) 兒醫大樓:1樓聯合服務櫃檯。
    (3) 東址:1樓收發室。
  2. 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將證明聯或該份證明書正本交付病人或家屬。
200元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全民健康保險義肢給付申請書400元至健保局請領空白申請書。體檢證明書(中、英文)至家庭醫學部門診掛號並依時至家庭醫學部門診取件。中文證明書每份200元 英文證明書每份200元自備格式外文體檢證明書600元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至急診部掛號由醫師驗傷診斷後開立。每份1000元

※東址一樓收發室診斷書補發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6:30 ,中午無休 )
※西址一樓門診申辦櫃台診斷書補發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 - 16:30) 

『醫生,請幫我開診斷證明書,我要申請保險理賠,可以幫我加註OOO字眼嗎?』有買保險的人一定都知道,申請理賠必備診斷證明書,但因為保險公司對理賠文字的謹慎,導致診斷證明書上記載的文字很有可能影響到理賠金的多寡跟結果,所以保戶通常會先跟業務員聯絡,詢問診斷證明書該怎麼開才好?

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近期1位保戶因為被生鏽釘子劃傷手指,擔心細菌感染到診所打破傷風,要申請意外醫療理賠;另1位因癌症服用標靶藥物,要申請癌症險的化學治療保險金,都來詢問我診斷證明書上要寫些什麼?

我只說:「尊重醫師專業開立即可,後續理賠有爭議再做爭取。」

老實說,開診斷證明書是醫師的專業領域,不應該由保險業務員或保戶來教醫師怎麼開才對;但若遇到保險公司說診斷證明書不夠詳細,可以再請醫師加註什麼,這樣保戶還要再往返醫院花費時間,醫師也會感到很困擾,認為專業不受到尊重,我也認為不該把保險公司理賠審核的責任轉嫁到醫師身上。但是身為保戶或業務員,我們可以怎樣做?

文章目錄

  • 診斷證明書是什麼?
  • 病歷是什麼?
  • 病歷跟診斷證明書的差異?
  • 常見問答
    • 1.為什麼有些內容,醫師不能幫忙寫呢?
    • 2.萬一醫師開的病名或手術名稱跟條款上不同怎麼辦?
    • 3.醫師可以拒絕開診斷證明書嗎?或醫療院所可以拒絕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嗎?
    • 4.有規定醫療院所要多久時間內提供病歷嗎?
    • 5.業務員叫我去跟醫師說怎麼開診斷證明書,這樣可以嗎?
  • 結語

診斷證明書是什麼?

顧名思義,就是經醫師診斷過後的證明文件,上面會記載醫療院所名稱、病患個人資料、病歷號碼、診斷病名、醫師囑言等資料,而跟保險理賠最相關的就是診斷病名跟醫師囑言這兩項。

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診斷證明書 何時申請?
截自/社團法人台南市牙醫師公會網站/診斷證明書範本

診斷病名

醫師僅能就專業知識和經驗,判斷客觀事實,例如:病患主訴、病徵、傷勢、檢查數據等,診斷罹患的疾病或傷害為何。

另外,發生原因或時間不在醫師診斷範圍內,例如有人為了申請職災理賠,要求醫師在診斷證明書寫『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但醫師只能觀察傷口給予診斷,像是傷口幾公分?骨折程度?

因為醫師並沒有親眼看到發生經過也無從得知,就不能記載在診斷書上,頂多只能在病歷上記載病患主訴。

(註:職災是依勞工上下班時間、行經路線、發生地點,去審查意外是否在工作時間發生。)

醫師囑言

醫師針對該項疾病或傷害,做了哪些檢查與處置等醫療行為,叮囑病患需要遵守的注意事項,但是只會簡單摘錄最重要的治療處置以及建議。

其餘像是健保代碼、使用醫材、住院期間做了哪些檢查等較詳細的內容,原則上就不會出現在診斷證明書上。

病歷是什麼?

醫療法第67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之病歷。

醫師法第12條規定,醫師執行業務應該要製作病歷,並在病歷上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的年月日。

病歷除了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及住址等基本資料外,其內容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就診日期。
二、主訴。
三、檢查項目及結果。
四、診斷或病名。
五、治療、處置或用藥等情形。
六、其他應記載事項。

所以在每次就醫過程中,醫師會把詳細的治療處置與情形記載在病歷上,並依醫療法第70條規定,妥善保存至少7年。

病歷跟診斷證明書的差異?

如果要用比較淺白一點的比喻,以記帳為例:

  • 病歷就像是流水帳,詳細記錄每一筆大大小小收支。
  • 診斷證明書就像是總覽報表,以簡單、一眼明瞭的方式重點呈現。

如果保險公司覺得診斷證明書不夠清楚,保戶可以自行向醫院院所申請病歷複製本或是簽調閱當次病歷的同意書給保險公司。

📌申請理賠時,調閱病歷的費用是由保險公司支付,所以如果是自行申請的話,記得將收據一併附給保險公司。

常見問答

1.為什麼有些內容,醫師不能幫忙寫呢?

醫師法第 28-4 條規定,醫師不得開立「與事實不符的診斷書」。

就像前面提到的,醫師沒有親眼所見發生原因或過程就僅能客觀給予診斷。如果幫病患寫,萬一與事實不符,除了會讓醫師失去公信力外,醫師還可能面臨醫師法上的「行政罰鍰」,嚴重時還可以「廢止醫師執照」,甚至還得負上「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

2.萬一醫師開的病名或手術名稱跟條款上不同怎麼辦?

這種狀況大多出現在早期投保的保單,可以拿著保單條款客氣詢問醫師,診斷的病名或手術名稱跟條款上的病名或手術名稱,兩者是不是相同意思或具替代性。

病名不同

醫療法第76條第2項規定:「前項診斷書如係病人為申請保險理賠之用者,應以中文記載,所記病名如與保險契約病名不一致,另以加註方式為之。」

手術名稱不同

因為手術認定往往是最常見的爭議,若醫師無法明確告知實際動的手術名稱跟條款上的手術名稱是一樣的,就別再為難醫師。

保戶可以再另外向醫院申請手術紀錄表或病歷複製本,保險公司就可從健保支付點數或徵詢醫學顧問意見去比對兩者手術的相關性,再與保戶協議理賠金額。

👉延伸閱讀:【什麼是『健保227手術』?】

3.醫師可以拒絕開診斷證明書嗎?或醫療院所可以拒絕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嗎?

醫師法第17條規定:「醫師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之交付。」違者得處2萬~10萬罰鍰。

醫療法第71條規定:「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違者得處1萬~5萬罰鍰。

原則上這種情況不太會發生,頂多就是開診斷書或提供病歷的時間比較長一點。

4.有規定醫療院所要多久時間內提供病歷嗎?

參考行政院衛生署 93 年 9 月 30 日衛署醫字第0930217501號函,有關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本之時限規範如下:

  1. 檢查檢驗報告複製本、英文病歷摘要:以一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最遲不得超過三個工作天。
  2. 全本病歷複製本:以三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最遲不得超過十四個工作天。
  3. 中文病歷摘要:以十四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

若醫療院所無故拖延的話,得依醫療法第71條規定,違者得處1萬~5萬罰鍰。

5.業務員叫我去跟醫師說怎麼開診斷證明書,這樣可以嗎?

早期有許多保戶為了要申請理賠,或業務員為了幫保戶爭取理賠,在診間跟醫師爭辯不休,還反過來教醫師要怎麼開診斷證明書,甚至要求醫師開立不實診斷及處置等,讓醫師不堪其擾。

所以金管會在105年7月1日發函各保險公會,重申保險從業人員應該要尊重醫學專業,不得干預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也不能誘使保戶要求醫師,若有違反得視情節輕重,依保險業務管理規則予以停止招攬或撤銷登錄的處分。

但是我們還是可以針對一些保險用語跟醫學用語上的差異請教醫師專業意見,以便後續理賠出現爭議,會更清楚要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結語

雖然保險是白紙黑字的契約,而診斷證明書是保險理賠的必備文件之一,但如果病患拿著診斷證明書說:「保險公司/業務員說要這樣寫」要求醫師配合,這樣對堅持專業判斷的醫師,反而是一個麻煩,也會嚴重影響醫師與病患間的關係。

診斷證明多久內可以申請?

門診、住院就醫者日後若需補開證明書者需掛門診,由原主治醫師或科主任開立。 急診就醫者需至急診櫃檯掛號並請急診醫學部醫師開立。 診斷書有效期限為一年,申請已開立證明書須在一年提出,超過一年者需掛門診重新開立。

診斷證明要本人嗎?

二、 診斷書是否可以委託辦理? 首次開立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依據醫師法第11 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 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已開立過之診斷書原則上是可以委託辦理的。 另可申請「病歷摘 」以為證明之用,非原負責醫師只能依照原病歷記載開立,且不得於診斷書中記載原病歷上 未記載之內容。

診斷證明書可以申請幾份?

要先確認自己投保的住院醫療險險種,屬於【實支實付型】或【日額給付型】。 收據:醫院只會給一收據正本,如果有投保可副本理賠的保險公司,記得一併申請副本。 診斷證明:沒有正副本之分,如要申請3家保險公司理賠,診斷證明書申請3

診斷證明怎麼申請?

1.請到門診掛號處掛原診治醫師,若醫師請假則掛同科主治醫師門診。 2.醫師診療時,向醫師說明申請用途,由醫師開具診斷書或由門診工作人員協助受理。 3.持繳費通知書到批價處繳費,領取收據。 4.憑繳費收據至一樓診斷書用印處用印並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