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gestions: Documents for products that are no longer available can be found by using the document search at the top right of this webpage or by contacting the customerservice 診斷證明書申請及收費一、具申請資格自行申請
(1)具申請資格者: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檢視證件:
(1)具申請資格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 (2)檢視證件:
(1)具申請資格者:嬰兒之父或母 (2)檢視證件:父或母皆可申請,但須提示父及母的身分證正本
(1)具申請資格者:死者之配偶、家屬(具繼承權者)及其關係人 (2)檢視證件:
(1)具申請資格者:死產嬰兒之父或母 (2)檢視證件:父或母皆可申請,但須提示父及母的身分證正本 二、病人委託申請: 須持: (1)病人本人簽署(簽名或蓋章皆可)之委託書 (2)病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 (3)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三、各種診斷書之開立均向醫師提出申請後,由醫師開立,至用印處用印。
四、證明書須由病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其授權之人方可提出申請。 五、申請證明書需備妥身分證、健保卡雙證件,為保障病人權益,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出生證明
死亡證明
乙種診斷證明
訴訟用診斷書
大陸人民來台探病診斷書
兵役診斷書
農勞保傷病診斷書
農勞保殘廢診斷書
急、門診收據副本
住院收據副本
就醫證明
身心障礙鑑定(殘障手冊)
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工診斷書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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